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五章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多不超过二年。
保险费=货物价值*投保加成(110%-130%)*保险费率
投保加成:把你的运费、保险费、其它杂费包含在保险里面,如果你的货物损失,保险公司不仅赔你的货物还赔你的运费、保险费、其它杂费。(可加也可不加)
联系人:王先生 13760183716
海洋运输冷藏货物冷藏一切险的除外责任,除包括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外,还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因未存放在有冷藏设备的仓库或运输工具中,或辅助运输工具没有隔温设备造成腐败的损失,以及在保险责任开始时因未保持良好状态,包括整理加工和包扎不妥,冷冻上的不合规定及骨头变质所引起的货物腐败和损失不负责任。其责任起讫也按“仓至仓”条款负责。但货物到达目的港如在30天内卸离海轮,存入冷藏库,保险公司将继续负责10天,如果货物卸离海轮后不存入冷藏库,保险责任至卸离海轮时终止。
四、被保人义务
被保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本公司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目的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造成,应以书面的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遭受承包责任内危险的货物,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三)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号、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